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从事电子认证服务,应当向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经依法审查,征求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后,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领发电子认证许可证书;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A三十日
B四十五日
上一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安全危机事件发生后,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职责的有关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准确、及时报告,并依法将有关国家安全危机事件发生、发展、管控处置及善后情况()向社会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