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口是指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域范围内,由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人所组成的社会群体。人口除了具有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的规定性外,人口总体内部还有各种结构,因此,人口范畴是包括人口数量、人口质量和人口结构三个方面属性的统一体。人口这个群体的变动,是包括数量、质量、结构三个方面的变动,而且人口数量、质量、结构的变动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制约的。
2. 人口数量是指在一定时间和地域内的人口总数,即在一定时点和地域范围内所有构成整个社会群体的个人总和。人口数量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口资源的基本指标,也是计算其他人口统计指标的基础。同时,人口数量还是预测未来人口发展状况的基础数据,是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3.人口结构,是反映一定地区、一定时点人口总体内部各种不同质的规定性的数量比例关系,又称人口构成。它依据人口本身所固有的自然的、社会的、地域的特征,将人口划分为各个组成部分所占的比重,一般用百分比表示。由于人口是一个具有许多规定和关系的总体,有性别、年龄、居住地、民族、阶级、文化、婚姻、职业以及宗教信仰等标志,但就其性质特征而言,人口结构类别可归纳为人口自然结构、人口社会结构、人口地域结构 3大类:人口的自然结构依据人口的生物学特征划分,主要有性别结构和年龄结构。人口的社会结构依据人口的社会特征划分,任何人在社会中都处于一定的社会集团和层次,构成了一个人口群体的社会结构。主要包括阶级结构、民族结构、文化结构、语言结构、宗教结构、婚姻结构、家庭结构、职业结构、部门结构等。人口的地域结构依据人口的居住地区划分,主要有人口的自然地理结构、人口的行政区域结构和人口的城乡结构。
4.人口变动,是指人口状况随着时间和所处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过程。人口始终处于不断的变动过程中,包括人口数量、质量与人口结构,这种变动不仅表现在时间、地域间的变动,也表现在随着社会环境发展的变动。人口变动可以再分为自然变动、机械变动和社会变动三种形式,分别反映人口变动的不同侧面。
5. 人口发展,是指作为社会生活主体的人口,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其数量、质量、结构,及人口与外部关系不断发生变化、并由低级向高级运动的过程。人口既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又是今后社会发展的起点,没有绝对静止、永恒不变的人口。引起人口发展的根本原因是社会生产方式的进步,生产力发展要求劳动者的数量和质量与之相适应,这是人口发展的基本推动力。
6.人口数量的变化,又被称为人口增长。人口数量增加为正增长,反之,人口数量减少为负增长。在一个封闭的人口中,人口增长取决人口的自然增长,即出生人口数和死亡人口数的差额。在一个开放的人口中,人口增长还取决于人口的迁移增长,即迁入人口数与迁出人口数的差额。可见,在一个开放人口中的人口增长,包括人口的自然增长和迁移增长,是两种增长共同作用的结果。
7.人口数据资料来源与搜集方法
人口数据来源于多种渠道、多个层面和多项方法。根据人口数据不同的获取途径,人口数据搜集方法大体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方法,如人口普查、经常性登记和抽样调查等;另一种是间接方法,如历史记录、民事登记或生命统计等。
从不同渠道或得的数据又可分为两大类:时点数据和时期数据。时点数据,反映的是人口在某一特定时点的状态,如2000年底的人口总数、总人口性别比等;时期数据,反映的则是人口事件在某一时间长度内发生及变化的频数与强度,如某年某一人口的出生人数、总和生育率等。
无论是人口的时点数据还是时期数据,都可以通过全面性调查或非全面性调查取得。全面性调查覆盖到地区的全体人口,如人口普查和经常性的户口登记;非全面性调查则只涉及特定的人口群体,如抽样调查、典型调查、专题调查等。从目前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人口普查、人口抽样调查以及人口经常性登记,是最主要的人口数据来源,也是最具代表性的数据搜集方法。
人口普查,是指在国家统一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统一的方法、统一的项目、统一的调查表和统一的标准时点,对全国人口普遍地、逐户逐人地进行的一次性调查。人口普查工作包括对人口普查资料的搜集、数据汇总、资料评价、分析研究、编辑出版等全部过程,它是当今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搜集人口资料的一种最基本的科学方法,是提供全国基本人口数据的主要来源。1790年,美国在世界上率先开始了真正覆盖全体人口并定期举行的人口普查,被公认为揭开了现代人口普查的序幕。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采取每10年举行一次人口普查的做法,如美国、英国等。中国在建国后分别于1953、1964、1982、1990、2000、2010年共进行了6次人口普查,2010年5月国务院通过《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今后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标志着中国人口普查今后将更加规范并与世界接轨。
人口抽样调查,是指按随机原则从所研究的人口总体中抽取一部分单位作为样本,并根据所得的数据,推断总体相应各项指标值的一种非全面调查。人口抽样调查可以节省人力、财力和缩短调查时间;同时由于抽样单位少,可以减少调查误差,甚至比全面调查取得更为准确的资料。因此,人口抽样调查经常被统计部门和人口科研机构广泛采用,主要用于专项人口调查以及定期人口抽样调查,如妇女生育率抽样调查、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等;另外人口抽样调查还可用于检验人口普查登记质量等等。人口抽样调查的特点是:①人口抽样调查只调查被抽取的一部分单位;②调查目的是为了推断人口总体,必须抽选足够的单位数以达到一定的可靠性和精确度;③抽取的方式必须是随机的,总体各单位都有被抽取的相同机会。
人口经常性登记,是指对居民的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入、迁出以及婚姻等内容实行的等级制度。这种登记是按人口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进行的,如人口出生或死亡后,按照规定的时间随即进行申报和登记。各国人口经常性登记系统有所不同,中国人口经常性登记主要包括三大基本系统:一是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登记系统,前者以户为单位,登记户的居住地址、户主及户内成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婚姻状况、职业、户内成员间关系等项;后者除前面事项外,还详细登记原居住地址、现暂住地址和来暂住地的原因等项。二是出生与死亡、迁入与迁出登记系统,人口出生登记应详细登记新生儿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及其父母的相关情况;死亡登记应详细登记死者姓名、年龄、死亡时间、死亡原因等;迁入与迁出登记应详细登记迁移者的姓名、迁入迁出地、迁移时间、迁移原因等项。三是婚姻登记系统,包括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是婚姻双方履行婚姻关系的法律程序。
8. 人口数量的统计方法
要对一个国家或特定地区进行人口研究和分析,首先就要统计该国家或地区的人口数量。从历史来看,各个国家或地区政府都非常重视人口数量的统计,因为人口是劳动力的直接来源,也是一个国家国力的主要源泉之一。无论是征收赋税,还是征集劳役和兵役,都要以人口数量尤其是人口总量为依据。人口数量的的统计方法有很多,但从其数据来源看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在全国或者全地区进行人口普查;二是进行经常性人口登记;三是采取人口抽样调查的方法。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国情调查,对国家管理、制定各项方针政策具有重要的意义。从1949年至今,中国分别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与2010年进行过六次全国性人口普查。第一次人口普查,在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查清了中国人口底数,调查项目包括本户地址、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与户主关系等6项。 第二次人口普查,增加了本人成分、文化程度、职业3个调查项目。第三次人口普查,调查项目增加到19项,还第一次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 第四次人口普查,采取普查员入户点查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登记项目共21项。第五次人口普查,首次采用长短表方式,短表是每户填报,长表抽取10%的户填报;短表19项,长表49项。第六次人口普查,依然采取长短表方式,短表18项,长表45项,技术上首次采用光电录入技术。以上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标准时间及中国人口数,如表3.1。
表3.1 六次人口普查全国总人口数(万人)
普查时间 人口数量(不含港澳台)
1953年6月30日24时 58260
1964年6月30日24时 69458
1982年6月30日24时 100391
1990年7月1日0时 113368
2000年11月1日0时 126583
2010年11月1日0时 133972
从理论上来说,人口普查是最准确获得一个国家或地区人口数量的方法。但人口普查间隔时间较长,一般国家每10年举行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因此,这10年间的人口数量就需要利用经常性人口登记或采取人口抽样调查的方法来获得。中国统计局每年发布的年底人口总数,往往是在普查数据基础上,综合户籍统计数、人口变动抽样调查等进行推算获得的,表3.2为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建国以来中国人口数量的变动状况。
表3.2 中国历年人口数量(万人)
年份 人口数量 年份 人口数量 年份 人口数量
1949 54167 1980 98705 1996 122389
1950 55196 1981 100072 1997 123626
1951 56300 1982 101654 1998 124761
1955 61465 1983 103008 1999 125786
1960 66207 1984 104357 2000 126743
1965 72538 1985 105851 2001 127627
1970 82992 1986 107507 2002 128453
1971 85229 1987 109300 2003 129227
1972 87177 1988 111026 2004 129988
1973 89211 1989 112704 2005 130756
1974 90859 1990 114333 2006 131448
1975 92420 1991 115823 2007 132129
1976 93717 1992 117171 2008 132802
1977 94974 1993 118517 2009 133474
1978 96259 1994 119850 2010 133972
1979 97542 1995 121121
注释:2009年以前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0;2010年数据来源于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公报(第一号)。国家统计局网站。
9.人口老龄化
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从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过程。根据国际上通用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当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达到或超过14%时,该国家或地区就进入了“超老龄社会”。而65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由7%达到14%所用的时间,一般被称为“老龄化倍增时间”,该指标用于区分描述老龄化发展的速度。
10.性别比失衡
主要是指出生性别比失衡。出生性别比是一个重要的衡量男女两性人口是否均衡的标志。在不进行人为干预的情况下,出生婴儿性别比在103~107之间,这是由人类生殖过程的生物学特性决定的。如果出生性别比偏离这个数值,就是出生性别比失衡。出生性别比失衡,一定是受到了某种人为因素的干预和控制,必将导致未来分年龄性别比及总人口性别比的失衡。
世界上曾出现过一些国家出生性别比大于107的情况,但都只是一两年的短暂失衡,对社会影响并不是很大。而中国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出生婴儿性别比就迅速攀升,并一直持续到现在,出生性别比长期持续性失衡,是性别比问题上最为棘手、最为严重的问题,必将会对社会发展带来巨大危害。
性别比失衡之后,带给男性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婚姻挤压,适婚年龄男性婚配困难。部分大龄男青年由于找不到适龄婚配对象,只能到下个年龄段的女性中去找,从而与年轻男性形成竞争,年轻男性与年长男性之间争夺配偶发生的人口冲突就会随着性别比失衡而进一步加剧。同时,大量未婚男性的存在,会导致婚外性行为增多、家庭稳定性也会受到一定冲击,社会不安定因素将显著增加
据统计,第3次人口普查得到的1981年出生婴儿性别比是108.47;第4次人口普查得到的1989年出生婴儿性别比是111.92;2000年第5次人口普查公布的出生婴儿性别比高达116,远超国际认同的最高警戒线107。这意味着中国每年男婴出生人数都远远多于女婴,这种状况逐年积累,其男女性别比之差的数量将会越来越大。
原因分析
中国性别比失衡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直接原因是性别选择技术的滥用,间接原因则是传统生育观念的“男性偏好”强烈,以及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落后条件下的“男性优势”明显、政策法律措施不够完善等等。具体来说:
第一,性别选择技术的滥用是中国性别比失衡的直接原因。
绝大多数的研究表明,性别鉴定所导致的选择性流产、引产是出生性别比异常的重要原因。性别鉴定在中国主要是通过B超来实现的,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B超在县级卫生院普及,而且条件较好的乡卫生院和计划生育服务站也都装备了B超。尽管政府严令禁止进行以选择性为目的的产前胎儿性别鉴定,但由于对B超仪的购置和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必然导致B超的滥用,从而加剧性别比的失衡。
第二,传统生育观念的“男孩偏好”强烈。
尽管儿女双全的观念也同时存在,但家庭中仅有女孩总是难以接受,特别在一些农村地区,往往将有女无子户视为断了香火的无后户,甚至孤老户。这种观念往往是造成多胎次、多生育的直接原因,也是造成人口性别比失衡的直接的重要的原因。
第三,社会经济发展落后条件下的“男性优势”明显。
在社会经济发展落后条件下,男性劳动力比女性劳动力适应性更强,工作机会更多,工资水平也更高。在农村,男孩子多的家庭,往往社会地位更高、经济条件更好。这些都在客观上加剧了人们想生男孩的意愿。
第四,政策和法律措施不够完善。
人口问题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政策和法律的制定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中国人口性别比失调与政策和法律不完善有一定关系。一些政策措施相互矛盾,一方面计划生育政策强调控制人口数量;另一方面,土地承包等经济政策又按家庭人口多少划定,还按人口变动不时调整。尤其突出的农村宅基地规划中也多是以男性多少为标准,这就更直接刺激多生、超生和人口性别比例的失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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